我在國外eBay 上標到一台Garmin Edge305
賣家將物品用USPS 寄來
但台灣海關卻將其退回
原因可能是賣家將物品寫成禮物
但沒報關稅而遭退回
我由於白天家中無法接收郵件
故將收件地址設定為公司
請問未何台灣海關未通知我去領回物品報稅
反而將其退回
那現在我要如何做才能收到物品呢?
一般來說,賣家寄美國郵局,到咱們台灣
台灣的海關依正常的程序...
必需先寄一張通知單,知會你(收件人)
不可能直接退運..
就算要退運,也必需知會收件人..
這跟customs declaration填上gift或nerchandise沒多大關係!
就算對方在Contents value填寫不實,
最多補證明就好,也不會退運
我猜,樓主可能是跟我幾年前一樣...
樓主買的東西..
在海關人員認定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禁止進口的東西
{電信器材類}
我幾年前,購買Panasonic 2.4GHz無線電話
也是在海關那邊被攔下,
不過,海關有開一張通知單,寄給我
要我跟他們連繫..
也沒有直接退運,
連繫的結果,
是只有2條路可選:
1.銷毀
2.退運
後來我選2...轉寄到親友那
幫我帶回台灣
01管理員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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