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讚了!考公務員的誘因又增加一項了...

以後跟廠商拿錢只要迴避你的職權 就不算貪污...這真是太讚了!!

台灣真的是天堂...處處是機會 人人可發財!!
2010-11-08 9: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務員 誘因

discoby wrote:
以後跟廠商拿錢只要迴...(恕刪)


花風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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