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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懂法律的大大看看~拜託

因為家母在外有些債務問題(詐騙集團所為)

人家跑來家裡處理

對方寫了1張聲明書叫(我)(未滿20歲之人)當(保人)跟我(媽媽)(欠債人)簽名 還有那個(債權人)簽名蓋手印

但都未留基本資料給他 生份證之類

而且簽了3張本票 背面有我(未滿20歲之人)簽名蓋手印

他說處理方式 1筆錢換1張本票 3筆錢給他3張拿回來 (但舉例欠15w他要我們寫30w本票3張)

5w塊換1張10w本票

請問這樣聲明書有生效嘛?

本票作用及效力入何?

感謝大大指導 很感謝 這事情真得讓我蠻恐慌的 每天感覺都很不安

2010-11-05 14:4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 大大
深秋楓紅 wrote:
因為家母在外有些債務...(恕刪)

民法上認定

成年為20歲。


有問題直接找法服

免費服務喔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laf2010/big5/index.php
沒事簽那個做什麼.....

你有影印留底嗎??

但您沒滿二十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如果已結婚,契約有效,否則需經父母追認,如父母拒絕追認則本票應該無效。

但那些人搞不好會拿本票去聲請裁定,取得債權證明

可能會對您的名下財產直接查封強制執行

到時候,還要去對本票裁定抗告或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先用存證信函說明,並通知撤銷上開意思表示吧!

建議找律師事務所處理
曾經有個好帳號擺在我眼前而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急,若上天肯給我個機會重來一次, 我想對管妹說:我愛妳
因詐欺脅迫所簽署的文件, 當事人得撤銷.
這情形的困境是 : 對方是詐騙集團, 並不會理會你是否撤銷. 還是盡速報警吧.
謝謝各位關心

本票沒留影印本

但聲明書有

報警 家母是有牽涉到XX博弈類 (白白的控格是啥@@)

不知會不會抓去關

真的每天提心吊膽的生活累了

深秋楓紅 wrote:
謝謝各位關心本票沒留...(恕刪)


依民法第72條之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博奕?是賭博嗎,依現行法令乃屬於違背公序良俗之行為。

所以賭博而發生之賭債,當然為無效。既屬無效,法律上便無償還之義務。
曾經有個好帳號擺在我眼前而我沒有珍惜,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急,若上天肯給我個機會重來一次, 我想對管妹說:我愛妳
這種上不了臺面的糾紛,找兄弟去談吧!

別再搞這種飛機了!
千萬別找兄弟
你以為兄弟都是免費為您出生入死的?
改天就會找你要回來了!

我一個朋友就是碰到一點10來萬的金錢糾分
花3萬請幾位弟兄幫忙擺平,事後還請人家吃大餐
後來這群弟兄跑路時…來跟他要10萬跑路費....

你如果都乖乖給了…
恭禧…你成為全自動提款機了!
謝謝大家

一切跟他賭硬的了

上法庭解決聽說我方勝算比較大

家母今天也被保出來了

放下心中1個重擔
愛賭我只能說 三好加一好~
輸就輸了~沒有什麼人家弄你的
不想還 就去報警
然後你就可以看看對方來頭有多大了
還有~你某一篇回文已經達到可以回收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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