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人協會的官方網站正在參加行政院研考會辦理之"99年優質民間網站社會福利類獎勵人氣投票",活動至10月31日截止,目前票數落後中,懇請大家一傳十十傳百,支持投下神聖的多票給我們的網站,謝謝!
》》投票活動網址:http://www.npo.nat.gov.tw/project/poll/poll_list.php
(請ˇ選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並留下個人資料不僅可支持協會,還有機會抽到小筆電、22吋電腦螢幕等投票獎品喔!)

PS:也許沒有人會願意成為這個協會的客戶,但是您不能不知悉這個協會的存在及他所提供的服務、保護的個案,在廢除死刑議題熱烈討論的今天,大家是否應該更關注社會的弱勢─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屬呢?
那順便來宣導一下我們協會囉!
--
什麼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長期以來犯罪被害人的心聲與困境,在傳統法律制度下,因缺乏系統化、制度化的設計,保護措施不足,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周全的照顧,衍生社會問題層出不窮。我國當前刑事政策重視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訂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於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奉總統令公布施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捐助及組織章程,亦奉法務部分別於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及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發布施行。
依法令規定,本會為財團法人,受法務部指揮監督,登記前應經法務部許可。籌設時由法務部捐助新台幣肆仟萬元整作為創立基金,而執行業務經費來源則包括: 法務部、內政部編列預算及私人或團體捐贈、基金孳息及財產運用收益之收入、其他收入等。本會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報奉法務部核准,翌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並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成立,辦理中華民國臺灣省、福建金門、連江等地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重傷者本人保護工作。透過政府與民間建立保護網絡,提供犯罪被害人協助及撫平傷痛,重建生活,維護社會安全福祉。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的對象是?
(一)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及性侵害被害者本人。
(二) 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各款規定列為保護對象之被害人。
1. 家庭暴力或人口販運犯罪行為未死亡或受重傷之被害人。
2. 兒童或少年為第一條以外之犯罪行為之被害人。
3. 犯罪被害人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外國籍之配偶或勞工。
4. 其他法律對前項保護對象,有相同或較優保護措施規定者,應優先適用。
**常見之詐欺、背信、普通傷害、毀損、竊盜等刑事案件不屬於本會保護範疇。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哪裡找?
在台灣地區及福建金門、連江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內設有二十一個分會,您可撥打全國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5850(玲玲我保護您)尋求協助。
網站:http://www.cvpa.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