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eers.com.tw/doc/print.jspx?id=402881e8134e403a01134e47810f0763這篇參考一下吧..薪資不能預扣..契約不能單方修改..其他可能就要依照合約內容了
契約與法律牴觸者,契約無效.只要員工有提前跟公司預告要離職. 契約的罰則就無效.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若是員工違反預告期間的規定或未經預告即逕行離職,此為勞方違約事項,若因而導致雇主蒙受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