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惡魔 就是想要殺人...這是這位殺人犯的自白...這個殺人犯從無期徒刑變成只坐六年牢就出來...這是怎麼回事?? 有誰可以為這種荒謬事負責??可憐了刀下亡魂...死的莫名其妙...face團體出來面對!!!
這就是台灣的法官呀!當初這位殺人犯,殺死了兩個分別為9歲與10歲的可愛小姐妹,卻沒被判死刑,卻是無期徒刑,但是台灣好像沒有坐牢到死,總是會"假釋"。殺死兩個小女孩,法官為什麼沒判死刑?殺死兩個小女孩,為什麼可以減刑?殺死兩個小女孩,為什麼只關6年就出獄?法官的社會責任在哪?如果廢死聯盟的小孩被殺死,那些成員還會贊成廢除死刑嗎?會原諒那個殺人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