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常常播報破獲某某詐騙集團或討債公司 吸金幾千萬 幾億元等等那他們被逮後那些不法"賺到"的錢最後會如何勒? 凍結? 繳國庫? 還給受害者?(好像沒聽過)......或是讓他們拿去愉快的過人生?板上大大們對這方面有了解可以幫忙解說一下嗎?
idmit wrote:那他們被逮後那些不法"賺到"的錢最後會如何勒? 凍結? 繳國庫? 還給受害者?(好像沒聽過)......或是讓他們拿去愉快的過人生?(恕刪) 大家都知道詐騙一但被查獲..錢一定會被凍結..所以詐騙集團就會用很多人頭戶(難以估計的數字)..讓騙來的錢都會在這些人頭戶內..而且時時刻刻都在找人頭..把這些錢領出來..用洗錢的方式..轉到第三世界國家存起來..就算被查到某幾個人頭..凍結的也只是少部分帳戶..少部分的錢..還給受害者也有..不過前提之下,是要該名受害者有備案..且要被騙去的錢,剛好是在查到的人頭戶中..(通常機率很低..也所以沒什麼人被騙之後又去備案的)那詐騙集團為啥這麼多?因為中華民國的法令: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修正)第 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所以..騙錢最多只判五年..五年之中..表現良好又來個假釋..了不起關個兩三年..但是..兩三年之後呢??飛黃騰達..榮華富貴..之前洗出來的錢讓他花三輩子都花不完嚕!!就是因為:"騙錢不會被判死刑"..所以這個"新興行業"才會短時間崛起..唉....
何止如此像我家人以前待的公司做主機板的後來被精x合併(很久了...很多金字的那間)老闆就是周人蔘的小弟由黑轉白....又噱一手.....還有以前不是很流行靈骨塔嗎!!!!!就有人騙了一堆錢後....去坐牢錢就交給家人開正當公司.....一樣噱
經過許多人的努力奔走後終於七月一日開始的新制度會帶來一點好的改變"...刑法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將從二十年提高為三十年,並從美國引進「三振法案」,殺人、強盜、擄人勒贖等三項重罪均不得假釋;連續犯、常業犯、牽連犯也將改為一罪一罰,對竊盜累犯、連續犯不再寬容..."當然,這些改變還是不夠的要讓我們國家脫離罪犯天堂的現狀許多方面的改革與除弊仍是必要的例如說喜歡動輒縱放,交保罪犯的檢調例如說逮捕與起訴之決定非根據具體事實而採個人喜惡例如說徹底違反專業甚至違法的跟媒體勾搭...要回到合理的制度,還需要許多的努力但是也不能因為過程困難,就因此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