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每天都有人喝酒鬧事, 然後被警察說有攻擊傾向暴力行為, 隨即要求救護車送至醫院處置, 警方到院簡單詢問後即離去, 結果病患就一直鬧一直鬧, 搞到大家筋疲力盡後病患酒醒拍拍屁股就走了...
然後這種情形就一再上演><
如果患者並非精神病或酒藥癮病患, 為什麼警察不能對其實施管束, 等待酒醒再加以處置詢問?
急診室的工作人員並沒有公權力, 基於精神衛生法及人權的要求也不能對一個沒有精神疾患的個體實施約束等行為, 如果被攻擊, 誰來保護醫護人員???
乾脆以後在PUB或酒店門口設個救護站, 喝酒鬧事一率送醫院算了...X的!!!
小弟是急診室醫師, 純抱怨...
Malaria wrote:
為什麼每天都有人喝酒...(恕刪)
以前載過酒醉路倒的經驗
是先接到報案
到現場之後會同員警(因為有的會有攻擊性 跟 到時候查明身分/連絡親屬的責任)
接著就送往公立醫院急診室(私立醫院通常不收這種的)
所以我推測你應該是公立醫院的醫生(如果不是~應該是你們當地消防隊跟責任醫院沒溝通好)
而那家公立醫院通常有一個角落放著一兩張病床
就是給這些個路倒的去躺
我想因為有攻擊性的話
送到時醫院人員可以連同救護車人員與員警 將這酒醉路倒的患者做拘束
吵的話也沒辦法
因為畢竟不是精神病患 不能給藥
而且還牽扯到你所屬醫院是否有精神科 是否要後送精神病院 ..
如果吵鬧的問題嚴重(因為嘴巴長在人家身上)..
口用拘束器不知道行不行...如果想給藥基本上救護車人員/警察這兩方都沒有給藥的權利
應該是看你們醫院的常規跟決定了..
黑熊:我家的床~又大又舒服~
nickhus wrote:
你可以把他轉到精神...(恕刪)
令人難過的是, 敝小醫院的精神科醫師好像都得了TAS(testis atrophy syndrome), 遇到這種事情都躲得遠遠的, 如果病人沒有精神科的病史, 更是連看都不看, 直接推給我們急診醫師面對...XXX...
敝小醫院的護士美眉是還不錯啦, 所以雖然急診壓力大, 每天還是能在愉悅的環境下上班^^
不過萬一不小心惹到的話...這群美眉可是很團結的, 被一群護士公幹是很可怕地><
jm0925128787 wrote:
不能用鎮定劑什麼的讓...(恕刪)
打了鎮定劑還要花人力儀器去監測他, 不然可能會有呼吸抑制的問題而一覺不醒...
K:誠徵妹抖打掃房間 wrote:
以前載過酒醉路倒的...(恕刪)
精神衛生法規定要強制就醫必須由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 而我們的精神科...個人覺得給他們看會更嚴重...
員警的功能, 往往來看一下就跑掉了, 落下一句話說還有其他的勤務要執行, 會幫我們尋找家屬, 就把一個酒鬼留在急診室...
只是純抱怨. 我也知道警方沒有醫療背景無法確認病患是否真的有病或是有急性問題, 醫療的部分應該要幫忙他們這一塊, 不過常常射後不理的態度真的頗令人反感, 而有些明明真的是借酒裝瘋的人也一直往醫院送, 令人煩不勝煩...加上精神科那一堆TAS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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