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前題之下,該趕去上班嗎??

上週到一公司面試

公司願意用我,但老闆說給我兩週時間考慮

我過兩天去電公司表示願意上班,但可能要給我一些時間找房、準備等

本週四找到理想的房子了,可是房屋租租期到本月底

房東答應我會先跟前房客協調月底前提前搬出事宜

若不順利,會先提供我附近房子先借我住,等房客搬出後我再搬入

前天有去電公司,人事告訴我說,若可以的話,當然是越早上班越好,可是另一方面卻又跟我說等房子安頓好再來也可(因為一開始工作後會很忙),只說最遲11月1日要開始上班

我應該先為了給公司好印象提早上班而去住房東提供的另一間房,

還是等房子確定搬好再去??


2010-10-18 1: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題

devilkingwu wrote:
上週到一公司面試公司...(恕刪)


先搞定住的...

不然不會有時間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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