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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收了男方數千萬疑似訂情信物後琵琶別抱,一定都是女方的錯嗎?

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孰知男方的問題或許更大
如果男方有特別的癖好或者有雙重人格
還是精神方面疾病
又或者像連續劇演的
是男方父母私底下為難女生,給女方一筆錢要求女方退婚呢?
那麼女方不該逃婚嗎?
2010-10-17 20:42 發佈

黑翅鴨 wrote:
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恕刪)

婚可以逃阿~
愛逃那就逃那
那以結婚為前題的東西麻煩還回來
要不然誰知道你是不是仙人跳
尊爵小黑 wrote:
婚可以逃阿~愛逃那就...(恕刪)

送給對方的東西怎麼可以要回來?

黑翅鴨 wrote:
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恕刪)

既然結不成,
就該把東西送回去啊

哇系拍狼 wrote:
既然結不成,就該把東...(恕刪)

最珍貴的都被用過了
東西再還回去
怕女方會尋短

黑翅鴨 wrote:
這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恕刪)

是的

一定是女方的錯...........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是的一定是女方的錯....(恕刪)

你不能沒有申論就直接回答
0分

黑翅鴨 wrote:
送給對方的東西怎麼可...(恕刪)

為什麼不行
當初的濃情蜜意搞不好還不是真的勒
有義務要幫別人養老婆的嗎???
看著她戴著你送的東西跟別人在爽
怎樣都有火.....

黑翅鴨 wrote:


最珍貴的都被用過...(恕刪)

為什麼會尋短?
既然是訂情信物,
那不結婚本就該退還啊!
而且數千萬耶.....

tony my wrote:
為什麼不行當初的濃情...(恕刪)

女方沒答應結婚算男方賺到了
想想最近2個養別人小孩的新聞
結婚後數年
才發現小孩是別人的
應該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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