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樣發文可不可以
只是這兩天看到法務部又在研議以無期徒刑替代死刑
心中就一股衝動投信給法務部長
明明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是反對廢除死刑
前陣子才放風聲監獄關不完結果這兩天又要用無期徒刑替代死刑
好矛盾的政府與政策
每次看到孝子被酒駕撞死、女童被強姦、殺人犯再犯等等的新聞(台灣要判死刑實在很難)
我實在不認為台灣這樣人口密度極高的地方適合廢除死刑
要知道無期徒刑跟終生監禁不同
台灣對犯人的輔導與判定又那樣草率
(不是說公務員不認真,是犯人太多專業人員太少,要裝要騙並不難,可以問問在監獄服
務的朋友看看)
我不想用太多漂亮文字或是正義語氣試圖說服別人
我只希望坐在電腦前面的你能夠連到法務部、總統府或者任何民意代表的信箱
把你自己的心聲表達出來
不論你是贊成或不贊成
要不了你五分鐘
想想你的家人、孩子、老婆或者任何你所重視的東西
只要打幾個字讓上頭聽聽我們的聲音
不然...我們的聲音快被政府、媒體、利益團體給淹蓋過去
P.s個人意見:死刑並不完美,但它是必要之惡,就好像我們的人性並不完美一樣,我們
需要一些東西來控制我們的不完美,過於柏拉圖式的想法套於現實往往會變成悲劇。
總統府民意信箱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
法務部長信箱http://www.moj.gov.tw/bbsSp.asp?xdURL=bossmail.asp&mp=001&emailid=
bobbytsi wrote:
P.s個人意見:死刑並不完美,但它是必要之惡,就好像我們的人性並不完美一樣,我們
需要一些東西來控制我們的不完美,過於柏拉圖式的想法套於現實往往會變成悲劇。
認同 請收加分
吳院長 wrote:
我支持廢死!!!
法律存在的原因是導人向善~
而不是完全絕對的懲罰犯罪者~
法律乃最低標準之道德倫理規範~
犯罪者也有權力予以改善之機會~
如同一個小朋友一樣犯了錯還是要給他一次機會悔改~
除非是再犯否則人人應有一次改過向善的機會~
法律的存在不是要以懲罰人民而設~
目的是要規範人民~
但而今有人犯了錯~
我們應該要給他一次機會~
若不給他一個機會告訴他為什麼被關被抓被判刑~
而只是一道死刑命令直接處以死刑那他永遠也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孽~
假設 只是大膽的提出假設 請別有機會求證
如果府上 家屬被殺害 被強暴 請問吳院長 是否願意給加害者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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