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男方)-->A男
男方老婆-->B女
當時他們是未婚懷孕
而B女媽媽跟A男父母說只有二條路走
1.結婚 2.拿掉小孩
基於負責當然就結婚
而在決定結婚時
B女媽媽就幫B女穩定的診所工作辭了
要B女要好好待產(當然A男親友也同意~但B女媽媽未先告知)
當B女生下來時正常是要想辦法跟A男一同維持家中開銷
不料同年又懷孕(這過程中B女都一直在帶小孩)
當然A男只好一路擔下家中全部的開銷
這個過程過了六年(B女一直在家帶小孩、A男工作)
小孩都陸續上幼稚園及國小
現在A男母親就建議B女應該找份工作 and 幫忙B女問工作
不料B女媽媽竟然打電話來興師問罪
只說:
男方父母買房子小孩(給A男)是天經地意事
而男方原本就應該賺錢養一家人
在南部薪水本來就不高(A男一個月約3萬)
而且工作項目又是屬於勞力
薪水幾乎都用在家裡
真不知道B女媽媽在嫌什麼~
真的就不要再罪那些有公主病的人了~~要看看是誰教她的
ps:老婆我錯了我應該讓你在家當公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