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出門牽車,發現車子被移動了,
方向燈"疑似"被折斷(KTR車身偏瘦,方向燈座又是軟Q軟Q的塑膠墊緩衝設計)
我想就算移車的人不是故意,但造成我車子損壞是事實,
打110報案處理,警察陪同去調閱路口監視器,中間過程不再贅述。
陪我看錄影畫面的員警,請我回到警局後,
拿出"員警執勤內容紀錄簿"寫了一兩段文字,然後請我看一看,沒問題就簽名。
上面寫"車主同意不追究,也不需要申請三聯單",
我只說"畫面很不清楚,方向燈沒多少錢,算了",竟然會變成這樣的紀錄。
只是當下想,算了,當作自己倒楣吧。
本來之前以為只有刑事案件,才會有所謂的"三聯單",
報警時也沒想這麼多,只是想調監視錄影畫面看看是誰搬動車子的。
加上本意只想看看是誰移動車子,根本沒想到甚麼XX單。
監視錄影都拍不到東西了,拿三聯單能做甚麼呢?
只是很好奇,從頭到尾我都沒說出"我不要三聯單",
為什麼員警會這樣紀錄 XD
想當初自己的車牌被偷了!一開始辦案警察還是裝死的反問你 確定車牌是被偷了??還自己拆下來忘了裝回去!!
當晚堅持要報案!!! 承辦員警用一堆行政程序在拖延!目的只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但最後坳不過還是要開
管轄區案件太多 局長是很難升遷的 你那只是一個備案 跟真正報案差很多!!!!
想到這個就會一肚子火
車牌被偷 當晚報案 百般阻撓 隔日被爆用我的車牌超速 罰單是算我的 還多加一條 我出借給小偷先生車牌
偷我的車牌 還講那麼好聽 跟我用借的!!!!!
事後是有找到那部偷掛我車牌 贓車 警察當下還給我兩條路走
一 因為是贓車 那塊我的車牌是證物 所以不能先還我 自己花錢再去領一塊車牌 而且要繳清超速違規罰單
二 等這案子結束後 經法院判決後 再還我這塊車牌 (那慢慢等吧)
偷我車牌的到現在都沒有逮到!!!!
警察說 我們逮不到人 而且要逮人必須要檢察官同意 但檢察官說 不是現行犯所以只發傳票 發了傳票不到 要通緝
法官說 我只審案 不辦案 謝謝 你說氣不氣!!!!!!!!!!
jackual0612 wrote:
想當初自己的車牌被偷了!一開始辦案警察還是裝死的反問你 確定車牌是被偷了??還自己拆下來忘了裝回去!!
當晚堅持要報案!!! 承辦員警用一堆行政程序在拖延!目的只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但最後坳不過還是要開...(恕刪)
個人很久前陪同室友到派出所報案機車失竊,警員也是一直不願讓我們報。
還一直恐嚇我們說若只是自己忘了放在那邊忘了就來報案是會被告的喔~~~~
marc0316 wrote:
上面寫"車主同意不追究,也不需要申請三聯單",
我只說"畫面很不清楚,方向燈沒多少錢,算了",竟然會變成這樣的紀錄。
只是當下想,算了,當作自己倒楣吧。...(恕刪)
若堅持要拿,他們不一定會給;若沒堅持要拿,他們一定不會給~~~~
說真的,就第三者的眼光來看,真的看不到開版大想拿三聯單的強烈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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