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車禍事故,請各位大大參考看看給點意見..
發生日期: 99/09/10 現場無監視設備 天氣陰雨
那時是小弟載七個月大的小孩去保母家時發生
角色 : 一是小弟我,二是對方陳小姐 ,交通大隊警察,當地派出所警察
陳小姐父親,母親,弟弟.
當時小弟開車綠燈左轉,陳小姐騎摩托車紅燈直行,在十字路口發生交通事故
再發生事情當下我下車時就跟陳小姐說我綠燈咧 陳小姐說: 我已經停下來等你了啊
此時陳小姐已經受傷,然後報警處理.
此時的現場陳小姐摩托車距離停止線大概2米左右,位置在我左邊駕駛車門.
報案中心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因為我手持電話便轉問陳小姐使否需要救護車?
陳小姐一開始猶豫,然後說應該不用我就這樣轉達給報案中心,如果報案中心有錄音應該也有錄到陳小姐的聲音.
然後陳小姐家人來了,就說要叫救護車,然後我就再一次打電話叫了救護車,沒多久
陳小姐就在陳小姐的母親陪同下由救護車載往醫院,現場只留下陳小姐的父親在現場,
當地派出所跟交通大隊也早就到了,保母也來幫我將孩子先載走.
交通大隊在做完我的現場資料跟酒測後,就一起前往醫院,一到醫院
陳小姐的母親就跟我說,醫生說沒大礙,擦傷而已,
交通大隊隨後到醫院,問了陳小姐
交通說:你有看到停止線嗎?
對方說:有!
交通 : 你離停止線很遠了你知道嗎?
陳小姐母親搶著說 : 他看到變紅燈就趕緊煞車啊,所以才會離停止線有一些距離
交通 : 車禍就是都這樣發生的
然後就大家都沉默.....
然後陳小姐也在我面前做完酒測,然後我就跟交通大隊一起走出急診室外做筆錄資料,
例如當時時速約多少? 有沒有打方向燈等問題?....此時陳小姐的父親跟弟弟也來了
做完我的筆錄資料後,交通大隊說我的部分做完了,如果要先去上班可以先離開沒關係.
然後我就走進急診室問他們說要我在這邊等你做完筆錄資料再來談後續處理嗎?還是怎樣?
陳小姐父親說: 沒關係,你先去上班
我說 : 那看你們怎樣再打電話跟我聯絡.
陳小姐父親說: 好.
然後就交換電話離開了..
事隔一個月就在光輝國慶,一通電話打來,電話那一方自稱是陳小姐的父親
自稱是陳小姐的父親 : 請問你是不是在9月10號,有發生車禍?
我說: 是的! (這是陳小姐的父親嗎?)
自稱是陳小姐的父親 : 因為你一個都沒打來跟我們聯絡,所以我們不知道你是打算怎麼做?
我說 : 因為當初在急診是你們說要跟我聯絡啊? (真的是陳小姐的父親嗎?)
我說 : 你是....?
自稱是陳小姐的父親 :我是他爸爸(陳小姐的父親)?
我說 : 當時你不是在現場嗎?
自稱是陳小姐的父親 : 是阿,所以我要問你,你撞到我女兒,要不要和解?
我說 : 要怎麼個和解法?
(我沒直接跟他說好是因為"你撞到我女兒,要不要來和解?"如果我說"好!",變成我承認我撞她女兒)
我說 : 是你女兒闖紅燈,你要怎們和解?
自稱是陳小姐的父親 : 她是超越停止線,不是闖紅燈,她已經停下來了,如果不和解就要送上去了
我說 : 那沒共識,你就送上去吧!
然後就結束通話了
Ps. 陳小姐那方一直堅持她是超越停止線停在原地我去撞她的!
但是我在轉彎時往左邊車道看真沒看到她,然後我在往右邊車道看了一眼是否有右邊來車時
一轉眼她已經在我A柱位置!
陳小姐摩托車外殼損壞,膝蓋擦傷
我則在交通大隊問我哪裡損壞時說車頭左側有輕微損傷(有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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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更新
今天我打電話給陳小姐的父親要問有沒有有申請汽車保險的費用
我打第一通陳小姐的父親未接
然後幾分鐘陳小姐的父親打來,響一聲就掛斷(這叫有誠意處理)然後我又打了過去
問說他女兒有沒有要申請就醫的費用,我請保險公司跟他聯絡
陳小姐的父親說: 你有保險那就請吧,你昨天還說不和解,我本來要送了.
我說 : 我不是說不和解,是你說"你撞到我女兒,要不要來和解?" 我說好不就等於承認我撞到你女兒,你要送就送沒關係
陳小姐的父親就說:所以你覺得你沒錯囉.我女兒受傷了你連個電話都沒有
我說: 受傷了保險公司會賠,你不用那麼激動.尼桑,不然換我問你"你女兒撞到我,你要來和解嗎?"
陳小姐的父親停頓了一下說:所以你是說是我女兒撞到你囉?
我說:對錯不是我們說的算
沒共識,也沒重點,草草掛斷電話
所以今天下午請了半天假去申請保險理賠跟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研判
今天的這電話陳小姐的父親一直很激動,嗓門很大,而我只是要問說他們有沒有要申請保險
電話大致內容就是
陳小姐的父親一直反覆強調陳小姐有受傷,但我連電話關心都沒有,
我也一直強調那天在急診室是你叫我先去上班,然後你們答應說你們會打給我而沒打給我
最後我反問陳小姐的父親說: 你一直說你女兒受傷我沒去關心她,那當天你到現場時有沒有看到我抱小孩,那小孩受到驚嚇你們也沒人打電話來關心阿?
陳小姐的父親說 : 你還敢說,你的小孩沒坐安全座椅.
我說 : 好加在!!我們都有坐安全座椅,我還請交通警察來看安全座椅.
最後連社會走踏,大家鄰居,總會遇到,我們有誠意解決,等等江湖話都出現.... = =
                                    
            你根本不用理她
第一 她闖紅燈在先
第二 照大大說你車子A柱為碰撞點,那可以證明是她來撞你
第三 有請警察來處理還有做筆錄
送就讓他送,現在交通事故已經不是那種大車一定錯的年代了,有路權觀念
要是大大狠一點的話可以反告她毀損罪,不用懷疑你的案例可以告他們這一條,到時候就是他來找你和解~~~~

最近身邊碰過幾個案例,感覺老一輩的觀念真的還停留大車一定錯的時代
像是同事跟機車碰撞,機車是從巷道騎很快,不過對方有受傷,機車全毀
同事想說8萬元和解,結果對方家長獅子大開口,一定要50萬!!!!!!!!!!!!!!!
挖列,是撞到重傷嗎?
同事直接申請事故鑑定,對方錯6成
但對方家長還是堅持因為他們是小車,所以同事一定要全賠
同事乾脆就不理她們,後來對方還想告上法院
不過調解委員是跟他說就算告上法院也拿不到多少錢,因為他們錯在先
同事因為有前科,也沒在怕過失傷害這一條,頂多罰金3萬給國庫也爽
結果雙方最後是以3萬元和解
一開始8萬元變成最後的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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