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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何者重要?

中午出去買中餐 看到警察在拖吊機車 那些機車是停在人行道上面

而地點是一個北市圖書館的門口 人行道上面人也不會很多 每分鐘行人大概不到10人經過

我個人完全是好奇想看他們機車都是怎麼搬上車的 所以停下來看了

突然間有個中年人騎車停在我旁邊說

"這些拖吊的真的很惡劣,圖書館都是一些長者騎車來看書的,就這樣把人家吊走"

我也是對他笑笑沒說什麼

不過我心理想 違規是事實 不能因為違規人是長者 所以就不執法

更何況也不能確定那些機車到底是誰的

但是後來又想想 如果真的是長者的機車 如果拖吊走了 這些長者是不是必須要驅車去保管場領車

又好像有點不近人情

是不是如果不要拖吊 直接貼上舉發單會是比較好處理的方式?

跟各位討論一下



2010-10-08 13: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情理法

briyen wrote:
中午出去買中餐 看到...(恕刪)


違法在先
講什麼都不重要
重要是要講有沒有錢去把車回來才是真的-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briyen wrote:
中午出去買中餐 看到...(恕刪)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活人都不會想,跟死人有什麼差別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briyen wrote:
是不是如果不要拖吊 直接貼上舉發單會是比較好處理的方式?



跟各位討論一下


我覺得不拖走可以~~但是罰金要加重~
不然很多人是罰不怕的
老實說,拖吊這件事情我覺得沒什麼好爭議的,違規事實明顯,又不是像其他的案件可能會有一些動機之類的考量。

而且很多老人真的很愛亂停車,你叫他移走,他還會擺出一副你不懂「敬老尊賢,現在的小孩怎麼都這樣」的表情。

如果照那個中年人說的,那是不是年輕人的車也不能拖?
「這些拖吊的真的很惡劣,圖書館都是一些學生騎車來看書的,就這樣把人家吊走」
學生沒有錢,被拖吊之後要不是找爸媽拿錢不然就是當月生活費減半。

我覺得不管年紀之類的,該照規矩就該照。
briyen wrote:
是不是如果不要拖吊 直接貼上舉發單會是比較好處理的方式?

被拖吊一次之後,下次就不敢亂停。

常痛不如短痛,痛一次就會學乖!

法理情,法理情
想都不用想法>理>情
情理法跟屁沒兩樣
其實違停的, 也不見得要罰款~
吊到保管場, 再去領車, 就夠煩的了~

若說情理法...
個人是覺的, 要看是犯了什麼法~
可大可小~

不過, 說到違停...
尼老師咧...桃園的莊敬路什麼時候才會認真抓違停啦...
每次上下班, 違停都停到車道上來了, 走了快10年了, 沒見過有交警來關心過...

briyen wrote:
中午出去買中餐 看到...(恕刪)

沒有拖上車前...

都還有的參詳的...
幹,分水嶺這個名詞實在太屌了,頭髮中分都沒這麼屌。---不立文字---以心立心---心哥是對的---
做事要合情合理但是不違法
所以法最重要
不然歪理一堆情緒不穩的誰管得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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