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電視有訪問某食品大老
認為機場商店街(餐飲區)不應該採取同城同價的方式實施
並且舉香港為例
說香港的機場是捷運的最尾端
所以可以採用同城同價的方式
而桃園機場必須考慮到人力成本....巴拉巴拉...之類的
如果依此邏輯
那北台灣跟南台灣的7-11是不是也可以讓一罐豆漿有不同的價格??
距離越遠的價格就越高一點???
是不是也可以拿運輸成本當理由
令人不解
有那位朋友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從桃園開到機場不到二十分鐘
但是拉麵一碗會比在隔壁家開的貴個50-100元??
sevenyet wrote:
剛剛看電視有訪問某食...(恕刪)
不同單位的老闆
權利金不一樣
牛肉麵 有人賣80 有人賣1500 功夫材料不一樣
選擇不吃 放給他倒 去市區吃選擇更多又便宜
如果是我 會在機場貨運站對面開店也不要去裡面開
一碗牛肉麵 我也找工讀生去外送
還去各單位發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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