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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聯名卡被盜刷,像個活動提款機!

小弟不知何時何地,玉山悠遊聯名卡遺失了。

悠遊聯名卡,就是悠遊卡與信用卡合一的卡。
悠遊卡每次儲值500元,若額度不夠了,則信用卡自動刷500元儲值。(並不需要簽名)
可以到便利商店買東西or坐捷運。

今天上網路銀行看帳單,哇!長長一串:
信用卡保存不好是我的責任;但我實在無法發現何時被刷了這麼多筆…,直到帳單寄來。

9/14-9/28 被刷卡加值了62次,每天平均3-6次,共31000元。
都是到便利商店刷卡加值。

但我這段時間,不在台灣。

請問我要如何處理?目前情形:

一、已經馬上打電話掛失。銀行不收掛失費。但會請法務部門與我聯絡。
二、這些刷卡並不用簽名,所以便利商店沒有核對之責。
三、玉山悠遊卡之契約有一條:
持卡人以電話向本行申報掛失信用卡,本行即承擔自持卡人電話掛失前24小時被冒用之損失,未使用「帳單e化或玉山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費」之持卡人被冒用的自負額以新臺幣3,000元為限,皆不含因自動加值所發生之帳款,但持卡人如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規定者,悉依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

四、加值的頻率異常得多,銀行應該通知有被盜刷的風險嗎?
五、我有出國的證明,可以免除此筆帳單嗎?
六、便利商店應該有錄影記錄,我應該報警嗎?

金額也不是很多,只是真的不是我刷的。我人不在國內。
看看有沒有辦法減少損失。

以上請大家建議一下如何處理啦!幫幫忙,多謝啦!

以下為10/07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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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07)玉山銀行的法務打電話來了。
說跟據條款,要我負擔所有的損失。
銀行只協助警方調查。

但玉山提到:
1、歹徒在9/29、9/30仍有到便利商店消費,是玉山主動停止儲值功能,所以我最後被盜刷的日期是9/28日。
因為銀行發現儲值太過頻繁(為何如此異常這麼多筆後才發現?),這個限制是有什麼標準呢?還要再查。目前無從得知與了解。
我的意見:連續頻繁地刷62次之後,銀行才主動停止;銀行的悠遊聯名卡防範異常次數儲值的機制在哪兒?如此頻繁的次數很明顯是盜刷,應該及早預警或阻止,並通知當事人。這段時間,我完全沒接到預警通知。

2、每日的儲值限制次數是6次,剛好歹從都沒超過。(是沒超過?還是超過了,但隔天還讓他刷?不確定)

悠遊卡公司「自動加值功能」:針對大眾運輸設備,悠遊卡每日不得連續進行自動加值作業;特約商店設備,悠遊卡每日自動加值次數由各發卡機構自行訂定
這個「每日加值次數」是銀行自己訂的(6次),且辦卡時沒有告知辦卡人。因為一般人的每日加值次數不會這麼高。應該降低為每日儲值次數,以減少卡片遺失的風險。


因為消費者,若辦了悠遊聯名卡不小心遺失,按照現在的制度,等於是一個每日3000元的活動提款機。
所以銀行刷卡儲值的限制,應該更嚴格。
悠遊聯名卡的使用風險,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若換成是任何人(有可能的你)在使用後,忘記放在便利商店,被人撿走後,
若沒立即發現遺失,只有任人宰割。在收到帳單時,才有可能知道。
那時,就是只好認賠嗎?

我個人保管不週的疏失,我絕對承認,也願意負責。
銀行對於異常次數儲值的防範責任呢?


發這篇帖,是希望以後使用悠遊聯名卡的人,能更安全。也促進銀行能更重視異常儲值的防範。

2010-10-06 16:40 發佈
記得除了失卡零風險外

有的國內銀行是失卡有自付金額

好像是3000到5000間

有時候越方便的東西 一掉就真的很麻煩
請趕快報警吧

盜刷你卡的人~~鐵定有其他資訊遺留的

錄影總會被錄到吧...

進出捷運站紀錄應該也可以找到蹤跡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lacoste007 wrote:
六、便利商店應該有錄影記錄,我應該報警嗎?...(恕刪)

如果不想付錢的話當然要報警...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這位同學,你也很誇張耶~
你發文的日期是10.6....
還在問要怎麼處理?!?!?

10.6 到 9.28 又多幾天了.... 總額不只三萬一了吧...

越早掛失越好,拖越久損失就越大....
趕快掛失跟報警處理,才是上策...


信用卡保存不好是我的責任;但我實在無法發現何時被刷了這麼多筆…,直到帳單寄來。
...... 信用卡不是有網路服務嗎? 可以隨時檢查交易事項,
消費後最多兩三天就會入帳,怎麼可能會不清楚... 你疏忽得太嚴重
加值62次

便利商店都有錄影的

報案調錄影帶先

如果都是同一家超商 應該很好抓 有地緣關係
กิิิิิิิิิิิิิิิิิิิิ ก้้้้้้้้้้้้้้้้้้้้ ก็็็็็็็็็็็็็็็็็็็็

lacoste007 wrote:
小弟不知何時何地,玉...(恕刪)

都知道丟了為啥不馬上掛失~
真的很怪~
快報警,加通知發卡公司

你人不在國內(可證明的話)責任會少很多!!
節哀~~~丟掉有電子錢包功能的信用卡跟丟掉現金沒兩樣.........
更糟的是還可以一直從信用卡帳戶加值.........
我是不會沒事上網去對帳單
不過我會把信用卡看的很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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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值的頻率異常得多,銀行應該通知有被盜刷的風險嗎?<-- 每天3-4次加值記錄並不高,應不會達到預警門檻.....當然也是可以用這點跟銀行客服"溝通"一下.......(是說現在去康是美買個東西都好幾百啊~再加上坐車~這頻率雖不低~但要是這樣就打電話給持卡人或限制用卡~持卡人只會嫌這張卡不好用......不會想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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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電子錢包消費是認卡不認人,無需核對簽名(若是"盜刷",責任就在商家)
銀行----只吸收掛失前24小時的消費
三萬一對銀行來說是小小小數目,但能不能免很難說
且持卡人本就有保管信用卡的責任
您主要求償對象應該是偷用卡的人
為了找到盜用的人~~~您提到的第6點就要去執行~~
不管您是否出國,只要能證明不是你刷的,責任應不在您身上
如能抓到盜用者,更能主張銀行向對方求償
不過細節還要再確認
看是銀行直接對盜用者收取應付款項,或是由您向盜用者求償
但是!!!
銀行直接對盜用者收取應付款項 <--- 對銀行太麻煩
您向盜用者求償 <--- 您一定覺得不應該
最後應該是.............你付部分的錢......剩餘的銀行吸收(沒收到的就算在風險成本裡)
剩下來就是您和警察和盜用者的事了~~~~

lacoste007 wrote:
小弟不知何時何地,玉...(恕刪)


出國 機票呢

遺失 先掛失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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