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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條人命能換來修法嗎?

另為另一棟樓已經快變危樓了,為了不讓七條人命白白犧牲,希望能在這另蓋一棟

話說

1974年,因為淡水飛歌電子幾位女姓同胞的犧牲,換來台灣勞工安全衛法的誕生

1985年,衛爾康大火,64位同胞的罹難催生了消防署,也促使消防法的翻修

那2010年北山交流道的七位亡者,是否可以促使相關單位再次修訂法律

如被剝削勞工(沒有勞健保)

如工安單位的弱勢

如勞檢單位的不確實或人力不足等等

畢敬台灣號稱人權立國,那勞工的人權呢?



2010-10-01 22: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人命
石梯有夢 wrote:
另為另一棟樓已經快變危樓了,為了不讓七條人命白白犧牲,希望能在這另蓋一棟

話說

1974年,因為淡水飛歌電子幾位女姓同胞的犧牲,換來台灣勞工安全衛法的誕生

1985年,衛爾康大火,64位同胞的罹難催生了消防署,也促使消防法的翻修

那2010年北山交流道的七位亡者,是否可以促使相關單位再次修訂法律

如被剝削勞工(沒有勞健保)

如工安單位的弱勢

如勞檢單位的不確實或人力不足等等

畢敬台灣號稱人權立國,那勞工的人權呢?

不會,基本上責任制操死人最高六萬,雇用非法外勞最高罰75萬,對外勞的保障已經很高了!!
嚴格說起來,目前的狀況不是沒有法,你的舉例已經足以證明,只是施行面有問題而已...
牽扯太多問題了!!
案情沒有這麼簡單~!!!

把工程弊案~圍標弊案~抓一抓比較實在!!!
承包商非法雇用黑戶外勞且未投保,能省則省。很難想像建築材料和工序是否也偷工減料偷很大?
行駛國道,毛毛的。
石梯有夢 wrote:
另為另一棟樓已經快變危樓了,為了不讓七條人命白白犧牲,希望能在這另蓋一棟...(恕刪)

有心人總喜歡將樓蓋歪偏離主題,導向是否要引進外勞的問題而不就此事檢討反省政府、民代、法令、包商。
都麻痺了啦!

列舉的前兩項我都知道!

你真以為法案是因為如此才訂的嘛!
石梯有夢 wrote:
另為另一棟樓已經快變...(恕刪)

呂秀蓮電梯法條....
吾的頭像不是狗.....是德國動物園的北極熊弩特...幼熊樣
Petch wrote:
都麻痺了啦!

列舉的前兩項我都知道!

你真以為法案是因為如此才訂的嘛!...(恕刪)


因為無知,所以我保有改變的心

因為麻痺,所以台灣向下沉淪
這則新聞給我的資訊是...這個交流道以後"完工"至少要等一年後才會走!

蓋的時候"偷工減料" , 驗的時候絕對也是閉著眼睛簽名的...! 等在地人實驗一年後再說..!
RMIT.E.E. wrote:
這則新聞給我的資訊是...(恕刪)

公安檢查十幾次不合格還可以繼續施工.... 哈哈
吾的頭像不是狗.....是德國動物園的北極熊弩特...幼熊樣
石梯有夢 wrote:
因為無知,所以我保有...(恕刪)


這個問題在這裡提出是自找麻煩!!

公道自在人心,這裡是耍嘴砲的地方,認真你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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