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的,先謝謝大家朋友A去年車禍,對方肇事逃逸後來和解共13萬元整頭期現金3萬, 其餘按月分期每月一萬匯款至帳戶,一開始匯款都正常到第6次時開始延誤,欠款五萬聯絡對方表示無錢可匯要告可以去告朋友A去查了對方財產發現名下只有250元無正常工作請問該如何處理呢?謝謝大家
歹 光 wrote:幫朋友問的,先謝謝大家朋友A去年車禍,對方肇事逃逸後來和解共13萬元整頭期現金3萬, 其餘按月分期每月一萬匯款至帳戶,一開始匯款都正常到第6次時開始延誤,欠款五萬聯絡對方表示無錢可匯要告可以去告朋友A去查了對方財產發現名下只有250元無正常工作請問該如何處理呢?謝謝大家...(恕刪) 1. 告他詐欺2. 拖去山上埋了若你朋友真的去執行第二項,別跟警察說是我教的,我只是胡亂寫寫
歹 光 wrote:後來和解共13萬元整 是私下和解?還是調解委員會和解?前者大概就只能算了歹 光 wrote:朋友A去查了對方財產發現名下只有250元無正常工作 可以查財產,我猜是後者不過就如你們查到的結果沒錢沒工作,又能奈他何?只能等囉~過個兩三年再查
等....強制執行法第27條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人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債權人聲請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等等等.,.......10年內有效過5年再去查的他財產搞不好他都忘了這件事.....才欠五萬.....除非對方有欠更大條的...否則...過陣子..慢慢有點錢..就會想用自己名字開個戶頭存錢...到時再去扣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