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新聞標題我用30秒的時間還會意不過來,是我笨嗎?

晚上(2010/09/24)台視新聞19:08分播出一則新聞標題是:

"人犯劫車脫逃 被偷車尋獲"
反覆看了約30秒,腦中輸出解釋的訊息總是:

"一個人犯劫了一部車脫逃,同時他自己有一部車被偷已尋獲?!"

怎麼解釋怎麼怪,前後文怎麼都搭不起來?!

還是決定開大聲點聽主播用講的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原來.....

一般都認為現在記者很腦X,錯字一大堆...

沒想到資質愚傭到連""跟""的定義都可以畫下等號!!

是我從小學對這兩個字的意義認知錯到現在嗎?

另昨天忘了哪台播報的廣告燈箱得獎作品抄襲事件.

畫面把原著跟抄襲的作品並肩排列,有寫"支離破碎"的作品卻打上原著荷蘭人的作品.

我一直納悶是荷蘭人參加台灣比賽的作品嗎?不然怎麼在作品上有中文字?!

而標明某科技大學生抄襲的作品卻沒有任何中文字?!

中午看了東森新聞又報導這則事件決定仔細聽內容,

同樣的畫面註明抄襲的作品和原作品已經對調過來了.

這才明白哪張才是原作,

現在看個新聞都要做腦力激盪阿?!拜倒...

記者素質差,主管更爛...

以後看到新聞工作者遞出名片時,實在應該予以鄙視的眼光......
2010-09-24 19: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新聞標題 30
kevin9999 wrote:
晚上(2010/09...(恕刪)


不就是被人犯拿來脫逃的交通工具已經找到了嗎....句子掃過去就看懂了.....

jrfrog wrote:
不就是被人犯拿來脫逃的交通工具已經找到了嗎....句子掃過去就看懂了.....


是沒錯,但我確實是看這標題時遇到相當程度的解讀障礙.

只是個人認為,傳播這行業具有相當的利益優勢,

鮮有教化功能回饋社會也就算了,

基本上應該對呈現出來的東西把關有一定程度的品質,

不要拿又錯又粗劣的東西誤導大眾.
「劫、偷」不管,至少應該把「尋獲」放前面,用主動語比較接近中文的文法習慣。

若要用被動,則應該寫「該車被尋獲」。那車不管是被劫被偷,同件事都不用描述兩次。
老實說

我也看不懂這標題在寫啥



人犯是啥....犯人嗎?

正常應該 犯人劫車逃脫,被劫車輛尋獲


jrfrog wrote:
不就是被人犯拿來脫逃的交通工具已經找到了嗎....句子掃過去就看懂了.......(恕刪)


正解!!!大大聰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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