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位老地主,因為鄉公所沒有徵收他的土地改成巷道,他竟然3年內,連續7次在柏油路面挖大洞,讓居民無法通行,還有小朋友掉到洞裡受傷,鄰居聯名控告,老地主被依妨害公眾安全罪起訴。路被挖成這副德性,騎車摔傷、走路扭到天天上演,老地主竟然還要求鄰居繳過路費,一狀告上法院。老地主的兒子則是出面替老爸爸喊冤,強調父親是在補路不是挖路,鄰居誤會了。但是看看路面挖大洞,害居民通行不便是事實,說這是補路誰會相信,最後將這害人摔傷的老地主,以妨害公眾安全罪嫌起訴。上面這老人該不會是知道哪個路的哪個部份一定會壞所以先挖掉了?反正台灣的馬路就是這樣..既然他挖了洞害人受傷~那政府找的那些承包商呢?施工品質那麼差又偷工減料..怎還沒看到被依照妨害公眾安全罪嫌起訴?
Butter-Lion wrote:台南一位老地主,因為鄉公所沒有徵收他的土地改成巷道...(恕刪) 老翁沒辦法走法律途徑嗎? 政府沒徵收而逕自將私有土地強佔為道路...以前附近也有條道路發生類似事件, 地主是直接封路改建成花園........不知道後續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