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聲明「拾金不還要報酬 大學生很誇張」新聞事件之學生非成大學生
內文:【黃偉哲辦公室新聞稿】
遺失物賞金記者會 受害者並非為成大學生。
今日本委員辦公室[遺失物賞金]的受害學生,受害者並未說明他是哪間學校的學生,
故本辦公室無法查證他於何校就讀,因本委員選區於台南,媒體直接聯想,並誤載為成功大學,並非事實。
懇請各位莫再以訛傳訛。
原文出處 - 點我前往
蘋果飯 wrote:
先不管是不是成大學生...(恕刪)
新聞裡面寫的很清楚,是父母貸款,並不是助學貸款
物歸原主變調? 法律系生討3成酬金
.......不久前她的爸媽才貸款借了錢要讓她繳學費,沒想到這筆錢卻掉了,........
還有記者會有公佈錄音帶
不給酬不還錢/女大生撿到4萬元 硬要分3成
記者會當場公布學妹致電黃偉哲辦公室的錄音內容,學妹說,家裡沒什麼錢,須貸款才能繳學雜費,卻還要給人家三成的錢,這種規定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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