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酬不還錢/女大生撿到4萬元 硬要分3成
這個新聞相信很多人已經看過了
最新發展 "窮學妹沒錢可註冊 學姊怕鬧大只好全還了"
學姊見事情鬧大,酬金也不要了,只要學妹不透露雙方的身分,她願完璧歸趙,這件考驗人性的校園風波才告落幕。
看完這新聞的開頭跟結局,只能說此學生的教育完全失敗,今天如果窮學生沒求援,不就平白無故損失~
人一生是個漫長的日子,難免遺失遺忘,但是此事如全數歸還,博個拾金不昧的好名聲,不是很好?
搞成現在名聲沒博到,還要東躲西藏怕曝光,會怕表示明知不對,仍然心存僥倖~只能說活該!
當然也會有人說此學姊她檢到錢,可以私吞,更本不需要通知學妹,三成報酬也是立法允許,沒什麼不對!
站在"法"當然沒錯,但是情理及學校的教育 這行為都是不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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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回覆 , 有幾個心得 :
1. 針對部份人認同學姊做法沒錯,希望以後你也是這樣交你的下一代,撿到東西請一定要要求3成金錢,才能歸還給失主,我也相信曾經教育過你的師長,應該會笑.....
2. 此案例,並不是說誰錯誰對,依法學姊沒錯,但是與從小學校教育的拾金不昧相牴觸,我想大家能互相體諒吧!
今天掉錢的 學妹 是貧窮之人,1萬塊對某些人可能9牛一毛,但是對我們這些貧窮之人可是一筆龐大數目, 如不是學姊刻意刁難,我想她也不願意把事情鬧大,大家設身處地的想,假設今天你有一筆東借西借救命金錢掉了,拾獲人要求3成,你真的會這麼爽快給嗎? 我想大部分人會感激並包個小紅,送個禮物請吃飯等等回報,但是不會有人想直接奉送3成吧!
3. 學妹錯在不應該這麼不小心把這筆錢弄丟,當然她也要負責任,但是也互相體諒吧,我天天聽廣播,每天掉東西的人可多了,包包 NB 手機 相機 , 那種心急如焚的感受並不好受,意外之財人人都想擁有,既然你有心歸還就不要要求報酬,當然選擇凹下來的,也是另一種選擇,每個人的道德觀念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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