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了解原來有一些權益是不可以放棄的
但是忽然有一個問題
現在網路上常常有所謂的騙子
如果說「高學歷的騙子」用言詞欺騙「低學歷的受害者」
簽下了一份合法的契約,而受害者進而有金錢受損
該低學歷的受害者要如何證明,又該如何才有辦法提出
在兩造雙方簽約的同時,是受到欺騙才簽下的呢?
(例如說類似保險業最常騙的「這是儲蓄險,可以還本的保險」)
(買賣二手車時,常常有年紀較大的中壯年,一直聽到賣家說保證沒泡水,保證無事故,保證原車原漆,結果
里程數被調表,但合約書上沒寫保證里程數)
類似以上的合法的契約,要用怎樣才能向法院申請無效?
單純看書時想到的問題~大家的想法是什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