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親人最近發生車禍...當時的狀況是 :
天有微雨...晚上 6:30...親人當時開車,正在左轉...路口只有閃黃燈,無其它燈號....就在快轉過去時,一輛機車迎面撞來,正好撞到親人車的 "屁股" 部份...之後機車倒地,人也摔倒...
( 那條路是大路, 中間分隔島 ; 親人是先自分隔島右邊車道切內側,到分隔島缺口處欲左轉...對方是從前面過來...或許天雨路滑或是反應不及,她就撞到親人車尾部...)
這樣而言,到底責任歸屬如何呢 ? 不知到撞到車尾部與頭部有差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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