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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這樣縱虎歸山?連害3童 坐牢11年 周五出獄 性侵犯:我怕再犯

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初犯還是軍人身分....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認為應在犯者居住社區公布其姓名、24小時戴電子腳鐐,用嚴格外控力防範。
台權會祕書長蔡季勳主張應在社區安全與隱私權間求取平衡,反對公布個資。

有沒有人要開個賭盤看會不會再犯

還是人權團體會不會出來發個聲
2010-09-06 8: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縱虎歸山 11
DAI999 wrote:
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恕刪)

心理犯根本是不可能根治,他自己都控制不了,問題是法定刑期已滿,不放也不行~
針對這個只能使用相關的配套措施來防止,不然~再修法唄~~~

精神異常引起的犯罪一直都很難處理,因為他們是不定時炸彈,自己都無法控制自己,客觀角度來說,加害人跟被害人都是可憐人
時間最是宰制情感之利器,當事件被時間停留在過去,行在當下的,就不會是最原初的心情
他自己都說會了,倒不如每天照三餐去警察局報到
會不會改天又有什麼團體來說,他明明都期滿了,為什麼還不放他出去
DAI999 wrote:
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恕刪)


印象中表現優良可以提早出獄,表現不佳為什麼不能延遲出獄? 這是什麼道理?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過度的人權自由叫放縱

我還是覺得老一輩的說

的話比較對:亂世用重典

不然法律如何保障人民安全

守法的人民都會活在恐懼裡

,那我看法條該拿去燒了



DAI999 wrote:
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恕刪)


電子腳鐐有個屁用

之前不是也有個性侵犯 有用電子腳鐐

但是還是一樣再犯案...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DAI999 wrote:
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恕刪)

跟清風姊姊一起住如何
某關黑  wrote:
印象中表現優良可以提...(恕刪)


不是提早出獄,是假釋,刑期還是一樣,這是不能改變的,除非是大赦、特赦,當然也不能增加。
時間最是宰制情感之利器,當事件被時間停留在過去,行在當下的,就不會是最原初的心情
郵筒 wrote:
跟清風姊姊一起住如何...(恕刪)


+1 姐姐會慢慢的感化你跟教導你要乖乖的齁
cc2329 wrote:
+1 姐姐會慢慢的感...(恕刪)


會不會最後是性侵犯哭著說亞美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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