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初犯還是軍人身分....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認為應在犯者居住社區公布其姓名、24小時戴電子腳鐐,用嚴格外控力防範。台權會祕書長蔡季勳主張應在社區安全與隱私權間求取平衡,反對公布個資。有沒有人要開個賭盤看會不會再犯還是人權團體會不會出來發個聲
DAI999 wrote:看完整篇內容還真不知...(恕刪) 心理犯根本是不可能根治,他自己都控制不了,問題是法定刑期已滿,不放也不行~針對這個只能使用相關的配套措施來防止,不然~再修法唄~~~精神異常引起的犯罪一直都很難處理,因為他們是不定時炸彈,自己都無法控制自己,客觀角度來說,加害人跟被害人都是可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