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貼連結了 有興趣可以去YAHOO搜尋)
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法律好像有規定 不得將未滿12歲的小孩獨自留在家中
所以遇到新聞所報導的狀況來看:
"高雄市、縣政府人事處上午6時30分許發布「照常辦公、停止上課」"
長輩都馬在說 停止上班是公務員條款
一般百姓根本享受不到
加上小弟以前在工廠、服務業打工 暑假遇到颱風也是把大家叫去工作沒得休的經驗
所以 發布這個消息 不就有爭議了?
說清楚一點
現在社會變遷 雙薪家庭比例極高 不是以前一家之主獨立擔起家計的年代了
此時家中剛好有未滿12歲的小孩 父母又剛好要上班(沒得休假)的
不就要"被迫"請假在家照顧小孩了?
所以 新聞最後有寫出:
"非公務人員且有國中以下子女的家庭就顯得無助許多"
板上有大大們遇到這樣的問題嗎?
歡迎進來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