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發起連署來罷免校長吧-校長滅證護狼師 竟無刑責

由於當時校長沒即時通報,刑案尚未成立,因此無法以隱匿證據追究刑責;一審判無罪…

我真的看不懂以上這段話法官在講什麼,是在告訴所有的校長,以後要包疪自已學校的老師,這麼做就對了嗎?
社會上就是有這樣的法官、台中市教育局官員、校長、老師,台灣的教育才會愈來愈爛,誰懂發起連署,把事情搞大,給這樣的校長、法官跟官員一點教訓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31/4/2c3fa.html
2010-08-31 8:34 發佈
陳二少 wrote:
由於當時校長沒即時通...(恕刪)

法院怎麼判要看起訴書及證據
不要盡信媒體
不過校長可先用監察院先彈劾
陳二少 wrote:
由於當時校長沒即時通...(恕刪)

校長無法罷免~只能彈劾
很可惜的是,這種校長很多學校應該會搶著要
唉~~~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無想轉生 wrote:
校長無法罷免~只能彈...(恕刪)

很多學校搶著要是因為…老師需要這種校長保護嗎?
我看新聞的感覺

人本教育是控告偽造文書,隱匿證據

法院是判定校長隱匿校園性侵案

順帶一問,看見有刑案發生,卻沒去報案,有犯什麼法嗎?

所以法官判的罪明明就跟人本控告的罪不一樣呀

有沒有人查得到完整起訴書,看看法院有沒有判校長隱匿證據

不然就新聞內容來看,總是有些偏頗(台灣記者水準,你也知道嘛
公婆力挺賢慧媳 花心校長外遇求離

=> 這校長 這樣搞
, 難到沒被調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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