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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座的定義??

一般看到的是老弱婦孺
假設20歲身體不舒服可以座嗎?
因該再加 傷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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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結論
博愛座沒事就不要去坐
去坐的都是需要的人
就沒有讓不讓座的問題
不過有可能嗎?
2010-08-30 6: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博愛座 定義
jcpapa wrote:
一般看到的是老弱婦孺
假設20歲身體不舒服可以座嗎?
因該再加 傷殘病

要大大聲的告訴車上每一個人,因為傷殘病加上身體不舒服...才坐博愛座
不然遇上年輕人...小心被手機拍下來後...放在討論區被大家鞭
遇上老人...小心被...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
年輕人不讓座:不爽倚老賣老

一名網友說,「其實在捷運上最可怕的事,不是遇到有人不讓座,而是遇到搶位的歐巴桑。」有一次他因肚子痛坐博愛座,卻被歐巴桑碎念:「讀書是讀到背後了嗎?」覺得很衰。
以前公車都是板凳式的通座時,
靠近門口或駕駛後方,
方便老弱殘疾上下車的座位都是博愛座!
現在有規劃博愛座,就是太多人不懂禮讓
必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才劃定博愛座!
個人認為 博愛座只不過是 道德標準的最低底限而已~
不管是哪個座 看到老人就應該讓座給他 這還需要說嗎?
至於連博愛座的搶著要坐的年輕人那更不予置評了 !
說句實在話 年輕人好手好腳 站著搭捷運又如何?
如果站個幾分鐘都能雞雞歪歪 那要不要以後乾脆就坐輪椅出門?
不過就讓座給老人自己就站著搭捷運這樣而已 有需要搞到這種讓人指責的丟臉場面嗎?
太難看啦 ~~~~~
博愛座不是一般的乘客座位…是依據法律的規定與符合社會的價值觀或說是普世認同的價值…為了提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可以優先乘坐而特別設置的座位…

當沒有以上符合優先資格的人有使用博愛座的需求時,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博愛座,然而當有優先資格的人出現並有使用博愛座的需求時,不符合優先資格的人請讓座…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53 條  
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邀集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當地運
輸營運者及該管社政主管機關共同研商,於運輸營運者所服務之路線、航
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
無障礙運輸服務。
大眾運輸工具應依前項研商結果,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
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前項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項目、設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第 6 條
大眾運輸工具內,輔助身心障礙者乘坐運輸工具設施之設置規定如下:


三、博愛座:未提供對號入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座位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 無障礙。



Priority seats =博愛座=優先席…
我是覺得還蠻無聊的,

乾脆全車都噴上博愛座怎樣...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這也需要討論?


老弱婦孺 =博愛座

這是普世價值吧


有人硬要扯 她也生病需要坐博愛座 怎樣怎樣

不然也有人扯到 老人的態度不好
你是要怎樣的態度 ? 老人跟你鞠躬哈腰 輕聲細語的說 " 請讓座給我 好嗎"?

還有人搬出法條

是怎樣

很愛坳 耶

讓我想到 最近那個少年殺人犯


"不會生 牽拖厝邊"

jcpapa wrote:
一般看到的是老弱婦孺...(恕刪)


反正講再多也是會有人說"法律又沒規定" "不讓座是能罰錢嗎"這種屁話

這年頭殺人放火.搶劫才能讓人敬佩,只能說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道德...這東西不屬於台灣有的東西就別提了

反正後果是所有人要承擔
只要01還有發政治文的白鷺與紅鷺在,就會有我!
jillstally wrote:
我是覺得還蠻無聊的,

乾脆全車都噴上博愛座怎樣...。


就禮貌上來說, 假設都是有家庭教養的人, 全車都應該是博愛座, 不需要特別標明!
那個博愛座是標給需要看眼科跟腦科的人用的... 有人病的那麼嚴重, 連博愛座都
看不到, 那就讓坐吧,他有資格坐!!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teacher978 wrote:
這也需要討論?老弱婦...(恕刪)





本來就很多老人態度很差
所謂的態度並不是你說的:輕聲細語,請讓座給我好嗎?
普遍乘客討厭老人的態度:插隊、硬擠、推人、拉人、講話大聲、車上吃東西...等
1.插隊:明明大家排好好的,他就要插隊進來,毫無秩序可言
2.硬擠:車上人很滿,他就硬要擠,搞的大家不舒服
3.推人:只要快到站,他就用倚老賣老的身體推人,影響站著的乘客,也不會說聲借過就往前推進
4.拉人:我親身經歷的特殊情況,老人不拉座位的手把,他拉我包包的帶子...(側背包包),搞的我脖子痛
5.說話大聲:公共場合本來就不影響他人為原則,老人講話這麼大聲就是你說的普世價值?
6.車上吃東西:這我想大家都知道,但就是有人會犯錯

有些老人連基本的道德觀念都無法實踐
反怪年輕人不讓座?

搬出法條又如何
告的了嗎?
法條是規定客運公司要設立博愛座?
還是規定大眾看見博愛座要讓座?
違反反條規定要如何懲處?
既然搬出法條就要親自來做解釋
沒做解釋只會讓不常接觸法律的人各說各話

當正義人士可以,但以為正義是唯一那就錯了;只有正義的心而沒有思考的心,社會永遠不會進步,只會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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