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政府本來考慮要通過一個案子:
在沒有垃圾桶或沒有煙蒂集中設施的地方抽煙,吸煙者必須要有隨身煙蒂盒之類的東西,
不然就要受罰。
我一直搞不懂這個提案到底哪裡有問題,最後竟然就被圍攻後死掉了。
難道亂丟煙蒂在台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不然附近沒有垃圾桶,那些癮君子抽完煙後身上又沒有煙蒂盒之類的東西,
煙蒂會乖乖的捏在手上或放進口袋?
那現在台灣路邊、公園到處都是煙蒂到底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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