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請教各位一個有關"通話明細"及"通聯記錄"的問題!!!

據我的了解...

"通話明細"是種只要是號碼擁有人本人去申請就可以申請的到的...
"通話明細"只能列出申請之號碼所撥出去且有接通已經開始計費的號碼...

而"通聯記錄"是種能列出所有通話紀錄甚至是未接來電或是撥出去未接通之號碼的紀錄...
但是"通聯記錄"是需要司法機關出示公文才能申請的...

不知道我的認知有無錯誤...

然後我現在的狀況是...

因為某種因素(我發誓我絕對沒有做壞事)...被威脅...
對方說他認識中華電信裡面的主任...
說可以叫那位主任幫忙調出"通聯記錄"(號碼不是我所有...是另一個被威脅的可憐人所有)出來...
請問這樣子的動作...是否已經侵犯到我的"隱私權"...
雖然號碼不是我的...但是我有跟那個號碼的所有人有連絡...
重點是我們並沒有犯罪...他只是為了一個無聊的原因就私底下找人要調查我們兩個有無聯絡...
"通聯記錄"這種東西不是都是司法單位有偵辦案件才可以調出來的嗎...
那這樣如果他們真的做了這樣的動作...
我可以告他侵犯我的"隱私權"嗎???

因為我印象中..."通話明細"雖然很容易就可以申請的到...
但是並不會列出"對方來電"的紀錄...只會列出"己方去電"的紀錄...
"通聯記錄"卻是通通都可以列出來...
那這樣...我覺得我的"隱私權"已經受到侵犯了...
我又沒有犯罪...也沒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
更沒有司法單位要調查我...他們憑啥調"通聯記錄"出來...
就因為是中華電信的主任就可以這樣嗎???
2006-06-09 3:29 發佈
通話明細(撥打記錄)

打去你的電話業者核對資料就可以申請

另一種是受信通信紀錄

用戶需本人至門市申請,一般來講要以書面提出申請

第七條
查詢受信通信紀錄之費用應分為固定費用及變動費用,前者為與查詢通信紀錄號數及日數無關之費用,後者為每號每日之查詢單價乘以查詢號數及查詢日數後之費用。
前項固定費用及查詢單價,電信事業得依受信通信紀錄之發話區域範圍及提供期限,分級訂定之;電信事業並得依用戶要求之資料寄送方式,另收取費用。查詢期間不滿一日者,以一日計收費用。
前二項每號第一日之查詢費用,受信方為市內電話者,以新臺幣五百元為上限;受信方為行動電話者,以新臺幣一百二十元為上限。
用戶查詢受信通信紀錄,應於電信事業指定之繳費期限內支付查詢費用及寄送費用;查詢結果無資料者,亦同。



他唬爛你的…
就算是中華電信內部的主管,調閱通聯記錄也要經過層層關卡,而且都會有log,若被抓到輕則記過、重則免職送法辦,你覺得有人會那麼無聊嗎?
通話明細需要本人去申請喔

通聯紀錄須由警方申調....或者法院的公文申調才可能調的出來

他如果調出來的話 通聯紀錄好像也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一種
隨便亂調的話會違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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