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小提一下她
就是把我相機刮傷,然後我強烈要求她賠償,將相機買下。
結果她一直遲遲不還,一直拖延,怎樣都說沒錢,
我就和我法律系的室友討論,就做出了賠償條款,並拿出我媽當靠山,
說我媽很火,然後要求她簽名蓋章並約定好一個月定期還款多少,
我本來相機要賣八千給她,後來她苦苦哀求我讓她打折變七千。
我平常甚少上無名,也沒有在看好友蝦米的,
沒想到今天卻看到她在我的帳號旁邊標記
『其實XX心機很重不要』

這這這這這世界反了嗎

Video1245 wrote:
不就是相機嗎?
有這麼寶貝?
7~8千塊是小
但從一個刮傷認識一個人
jillstally wrote:
如果是機身刮到,我應該就算了,
但是鏡頭刮到我一定會要對方賠。
那台相機當初我花一萬三買的,
如果只是刮一小條,那我還可以接受,
但是她就刮的像雕花一樣,而且是全機雕花…
連伸縮鏡頭按出來上面都有刮痕,
你說我能不叫她買嗎?
七八千塊是折舊價,我當初買是一萬三耶,
而且我才買不到一年…
常山怒吼獅頭威 wrote:
1萬3是父母給妳的辛苦錢吼~還是妳自己賺的??你買那一台阿....
那是我自己賺的,而且還是和前男友一起去買的…
我還挑很多台,挑到那個叫珊珊的小姐受不了

裔揚 wrote:
利用別人的不了解而產生的同情心..
將自己的錯誤合理化....
PO張相機圖..
會讓妳的文更有公信力啦~~~
早就不在手中了,兩年前的事情你要我從哪生圖啊??
我那時候把相機拿給我很多朋友看,她們都說太扯了
我坐在桌前還哭了,因為這種雕花功力我是真的辦不到,
我愛3C比愛我的命還誇張,怎麼捨得把她們弄傷…
而且我主要重點不是她怎樣把我相機刮傷有多過分,
重點是,
她把我東西弄壞,東西也拿走了,
結果卻遲遲不給錢(她爹一個月給她六千塊伙食)
錢都拿去唱歌,吃飯,聚餐,聯誼,買衣服,去夜店
而且還會拒接我電話,在學校還會躲我
就是有錢玩,沒錢還,
所以我才訂出賠償書,要求她簽名,
我這叫做心機重?
哇靠我真不知道該說啥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