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週六)下午陪父母去收一筆水電工程款項,結果那客戶竟想賴賬不願意付錢,還說在工程完成之後,他有請其他朋友也估過,價格是我家開出的一半。既然他朋友比較便宜,當初為何要我家去做?
而且在工程完成之後,我父親要過去請款時,就一直推委,讓年過70的老爸跑了很多趟對方的攤子,簡直就像是在刁難,今天剛去時,對方就擺出難看的臉色,且談判期間還不時透露說大不了他攤子不租隔天就搬走,等他搬了之後,我們在去攤子把那些東西拆走,表明要錢就是沒有的態度。還不時說我們是在訛詐他!我媽說要把工人請款單給他看(表示我們並非是訛詐)他也說不要。雙方再攤子上僵持了至少3個小時。
我本想說要是對方再不肯付錢,我就要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結果~我父母竟因為怕對方真的烙跑,最後妥協對方的要求,將價格降到賠錢的成本價,還說本錢有拿回來就好了,要我別為了一萬初的錢走法律途徑!哇勒~就是他們姑息養奸的態度,難怪台灣倒會的人這麼多,該給那些人一些法律上的教訓就是該做,即使只是一點小錢,也不該縱容吧!
遇到這樣的客人難道我們商家就要忍氣吞聲的嗎?
PS‧因為遇到這樣的糾紛,小弟不知該發再哪一版,只好發在此版,若有不當,麻煩版主將小弟此篇文章放置適當的版,謝謝!
嘴砲郎 wrote:
有沒有簽合約
沒...(恕刪)
dp41 wrote:
當初沒簽合約嗎
...(恕刪)
當初沒估價,也沒簽合約,對方說要急著開店,要我們先施工,我爸他們那一輩的都幾乎是以口頭約為主。
且施工完成之後,並無任何施工瑕疵!本是想說找調解委員會,但我父母以為需要花錢,又怕對方真的像他說的一樣要烙跑,所以就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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