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係告訴乃論之罪,但告訴人依法應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才能撤回告訴,如果當時你和對方達成和解,對方撤回告訴,第一審法院依法只能判不受理判決。現在二審中。你和對方達成和解,對方已無法撤回告訴,只能請你將和解書送交二審法官,讓二審法院駁回檢察官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