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於上班途中過T字路口時撞上過馬路之老婆婆,事發經過如下
因朋友是由巷道(4線道)接主線,故只能左轉或是右轉。
他是內側左轉,在過彎時被外測左轉之車輛擋住右測視線,沒注意到老婆婆因而撞上他。
台灣的紅綠燈就是這麼奇怪~~能過馬路也能左右轉..

發生時立刻打電話送醫;在和平醫院附近。
事發當天就請假並一直在醫院守候老婆婆,並給付所有醫藥費用。
且於事故後3個月經常探訪老婆婆(住附近),當然慰問的東西是不可避免的。
但因老婆婆家屬(3個兄弟)一直不願意處裡後續相關問題。
我朋友怕日後衍生出麻煩,一直詢問老婆婆是否需要和解一下。
可是老婆婆好像因為怕麻煩一直推拖,且連絡他3位兒子也不願意出面和解。
過了半年後,我朋友就接到法院通知書.....對方要求56萬@@
沒錯就是56萬!!~太多了吧~我還以為10~20萬就差不多了
他當然付不出這麼多錢...
拍謝!忘了說明老婆婆的傷勢:小腿骨折。
想請問一下,是否無轉圜餘地?或是保險公司可全額理賠呢?
我朋友又不是閉不見面不願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