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 wrote:半夜站暗處 嚇到人判...(恕刪) 當然可以....有一種東西叫做民法阿~~看看那個婦人的情形...再查查民法第193條吧~~基本上民法只要你有什麼受到損害都可以請求賠償的...不然中寶貝怎麼會只告民法不告刑法...而是不是故意的...就要看法官自由心證了~~個人覺得光看字面上有點扯...但是感覺新聞是從被告的角度下去寫...並不算是很公正的角度他們兩個人私下有什麼恩怨...就要看法官那時候得到什麼樣的證據去支持他作出這樣的判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