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家樓上有咖拉OK業者(出租給業者),音響擴音設備太過於喧吵,轄區員警勸導未聽,請員警依妨害社會秩序法第72條第3款行政,轄區員警告知:無測試分貝機器無法告發(意思請環保局測試),協請環保局測試,有人到場立即關到合乎管制分貝,但無論員警離去或是環保人員離去都開大聲,亦無忌憚的K歌,時間都超過PM2200以後,請益大大不知有何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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