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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強姦犯的兩種作法?(1/5更新)

2010-07-29 21: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作法 1/5
M1A2 SEP V2 wrote:
蜜雪兒與唐娜的故事(...(恕刪)


再見了 帳號!!
我要當個毫笅孩!!
我覺得還好吧!影片沒有什麼血腥的!
不過就是聲音檔而已
最近朋友轉給我的,先不管這兩個影片內容要說什麼

對我這平常過的安逸平順的人來說

光是聽這兩段內容這就是個很大的震撼

尤其蜜雪兒,感覺好像是在很緊急的狀況下撥電話

唐娜感覺就有信心與穩定多了,不過唐娜電話中的口氣還是很緊張

此篇文章蠻適合當下的社會新聞
我頂!
誠心的發問
請問使用鎮暴槍可使歹徒喪失行為能力多久

z0930355 wrote:
誠心的發問請問使用鎮...(恕刪)


我也想問……
PS 電擊棒到底那邊買才是合法的?


cynic wrote:
再見了 帳號!!...(恕刪)

有什麼好再見的?相信管妹也贊同啦!

真的,不管是不是槍,怎麼一個什麼東西好人拿著,就要被懷疑是不是想幹嘛,壞人拿我們卻都理所當然的認為壞人當然會有那些傷害人的東西?

再加上司法的無能,我再強調~是司法無能!不能一直怪警察治安維護得不好,而是對犯罪才有實質審判的司法,無能再無能,真正的米蟲司法體系才是佔一堆!

我就聽說過,像酒駕,送到地檢署,居然就聽酒駕者裝無辜說警方的酒測有問題類似的話,而予以輕判...
再者,更有小偷或其他犯罪被抓到時,死不肯作筆錄,警方只好跟嫌犯說不要浪費時間,趕快作一作,很快就交保出來...

這般無能,好人保護不了還盡會冤枉好人,壞人裝無辜裝悔過,就輕輕放下?
那些高高在上的司法人員,肯定個個報應...
管妹...是誰啊?
台灣應該到我老死了,也許草都長的跟101一樣長了

都不會開放人民自已擁有槍枝

我支持人民擁有槍枝

有很多的案件

今天小偷闖進家裡

如果我能保護我自已或家人,甚至是女友

可以免於被「性侵」「謀殺」「搶劫」等事件

在台灣

殺一個人只判2年半

台灣人的命真是不值錢

順便炮一下那「2年半」的案件
M1A2 SEP V2 wrote:
唐娜的方法
http...(恕刪)
remo2919 wrote:
有什麼好再見...(恕刪)


你罵的好像都不是司法人員哩~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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