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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國稅局強制扣薪三分之一的疑問???

請教一下各位大大,有沒有人因為欠稅款而被國稅局寄『強制扣薪三分之一的信函給公司呢』???

如果要強制扣薪三分之一,是指底薪的三分之一,還是連獎金都會被扣掉三分之一呢???

假使公司5號發底薪,15號發獎金,是5號&15號都會各被扣掉三分之一的金額嗎???

希望可以有同樣情況的大大解答疑惑,非常感激!!!
2010-07-27 14: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稅局 疑問
應該是匯入銀行的總金額吧, 所以公司有人是領現金的..
燦坤卡號:39023656
領現金是怕查所得資料
公司有申報,是不是現金都查得到

一般情況不管什麼名目,都由公司先扣全薪1/3再繳出去
兩方都可以去主張1/3用在生活費太多或太少
勃肯 wrote:
有沒有人因為欠稅款而被國稅局寄『強制扣薪三分之一的信函給公司呢』
正常會先經過法院執行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一般情況不管什麼名目,都由公司先扣全薪1/3再繳出去
兩方都可以去主張1/3用在生活費太多或太少


請教大大,這段話的意思是,只要是由公司匯出來的款項,不管是獎金或底薪,
一律扣三分之一,扣到繳完『應繳稅款』為止囉???

至於那句生活費太多太少的意思又是???還請大大開示,感恩!!!
看起來好像就是你被強制扣款
幹嘛不去繳一繳
還上來問
我幫樓主問一下之前的服務公司的會計....
因為之前有同事因積欠金融機構貸款,
最後因無力一次償還,
也未申請協商,
最後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

公司會先收到地院(民事)或法務不行政執行處(稅款,勞健保)的行政執行公文書,
內容就不贅述了.(因為我也沒看過)
也會給一個要求於每月發放薪資時,將原申報薪資金額的1/3部份匯入指定帳戶.
並也會提供其執行官或書記官的姓名與詢問電話.

而且如果該員工當月離職,
也須通知該處.

如果有其他的執行細節,
也請鄉民補充.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仔細看一下法院的執行命令吧,薪資是包括底薪、奬金、紅利及津貼.....等,簡單的說就是全薪,法院也知道公司行號會在薪資上面弄很多名目,所以不會只以底薪為扣款的基礎。
我有被扣過,扣之前法院會發通知到你公司

之後就是每個月的薪水被扣1/3,不是底薪喔!

是你領的總數1/3~

^ ^~不過,年終跟分紅沒被扣,我也不知為什麼?
世事難料~多珍惜身邊美好的人、事、物吧!

國稅局怎麼會扣你錢呢?

是欠銀行或那位仁兄的
欠錢還就對了啦
其實很簡單

我以前在台北BLI工作時"強制執行"是我的工作之一

我以前也有同事被強執
所謂扣1/3薪水通常是欠對方或銀行錢告到法院或是欠國家錢

扣1/3是扣你戶頭裡的錢或薪水
而薪水標準.......也就是你當初的投保薪資
通常是所有戶頭裡都沒有錢可以扣了才會用到每月扣1/3薪水
如果用領現金的方式且戶頭裡沒錢那就扣不到你的錢了


公司本身可以不用配合國稅局先扣下來.也不會有事的
實際上那是你與國稅局的事
(也之所以有些經濟犯欠一堆錢.但本身脫產了沒得扣卻還可以過的很好)
不過通常大公司會配合國稅局........而且沒多久該員工可能就要走路了
畢竟公司都怕麻煩


而獎金不用報稅也沒有算在薪資裡的與扣1/3無關
不過獎金這種名目也可有可無
就算沒有給你也不關勞基法的事

很多公司會對員工用獎金的方式減輕公司的負擔

實際上要是有什麼勞雇糾紛或勞退時.........就會知道底薪多比較實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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