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一年離職

請問各位
如果工作未滿一年離職依照勞基法的規定
是否能依比例給予特休假

ex.((離職日-到職日)天數/365天)x7天特休假=未滿一年特休假天數

有經驗的各位能告訴我嗎?
謝謝!
2010-07-23 14:46 發佈
cccprinceccc wrote:
請問各位如果工作未滿...(恕刪)


不能!!!!

要滿才有
cccprinceccc wrote:
請問各位如果工作未滿...(恕刪)


不行哦~~滿1年才有7天特休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cccprinceccc wrote:
請問各位如果工作未滿...(恕刪)


看公司制度

先前待過一間,作滿三個月,當年度就可以有4天年假的

不過也有朋友因為公司的計算方式,一直作了一年半才有年假
通常是在職的話可以休
但已經預備離職的...
公司可以不准休
不過就只是頭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切~~~~

阿童木 wrote:


不行哦~~滿1年...(恕刪)


是喔..虧了虧了



orerer wrote:
通常是在職的話可以休...(恕刪)


不過我們公司是以年度計算
所以我還是不能提前休
引一下法條:

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僱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法條是這麼寫的, 不過公司各有自己的解釋.
的確有公司規定的比較寬鬆, 可以用任職期間依比例給予特休假,例如做滿半年可以
有三天假之類的.但是等於你把假先休了, 之後也是一樣按任職時間來累積特休假.
還有一進來就先給七天特休讓你一年之內休完的, 明年年初再給特休的公司也是有的.
也有的更嚴格計算的, 就算你滿一年, 但是要等公司重新計算年假(每年年初)才能在本年度
開始休你的特休. 如果你是今年三月才到職,變成你要到後年的一月開始才能休特休假.
(但是我覺得這樣算法有問題就是了)

以法條文字來看, 未滿一年不依比例給特休是合法的. 因為是"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cccprinceccc wrote:
是喔..虧了虧了不過...(恕刪)

你是在虧什麼 公司虧更大吧
未滿一年離職~本來就不能休特休了

bluesystem wrote:
引一下法條:

第三...(恕刪)


謝謝,我了解了
我會再跟公司詢問看看




尊爵小黑 wrote:

你是在虧什麼 公司...(恕刪)


是是是,您說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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