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行駛
申訴:
一:開單地點不符合
(不是XX交流道跟事實內容不符差異太大,再說高速公路不可能騎機車,而且開單地點在對面車道
本人因該也走不過分隔島,因為XX交流道四面都是四線道上下方向車速很快,車流量非常大,有立
即性安全危機)
二:引誘性開單罰款
最先開始說是穿越紅綠燈後來有看到有站立式照相機,警察大人說要調出照片給我看穿越紅綠燈照
片,到最後一張都沒有,後來有用引導式犯罪引導我說逆向行駛要開一張罰單,後來我說要看照片
,警察大人執行時有一台站立式照相機一張都不給我看,本人走過分隔島到對面空地
看不到犯罪事實
三:警察大人無法提出執法公正性外加個人意識型態濃厚
要求員警出示證據遭到拒絕,因為有一台站立式蒐證器材有夜視鏡功能機器,從頭到尾都不給看,
聲明人認為員警為求取績效,違法不當舉發。開單時請求告知警察大人哪各分局,警察大名,但警
察大人只用XX警察局不敢說出大名和警局,也不清楚開單是哪單位警察大人,無法找當局的人說
清楚講明白(只要正當合法的證據因該不用怕人知道大名和警局,因為現在詐騙集團太多怕被騙取
身分證號碼外加個人資料)
四:已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7款規定:
車道沒三角錐或臨檢標誌外加警車警示燈,員警未依規定運用蒐證器材,
不能提出證據舉發交通違規之事實,實已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7款規定:
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之情形,行政處分,無效
(車道沒三角錐或臨檢標誌外加警車警示燈卻有蒐證器材跟規範警員蒐證程序相差重大)
五:有重大引導式犯罪嫌疑
晚上7點天色很暗,車道沒三角錐或臨檢標誌外加警車警示燈,外加警察大人是開汽車加站立式蒐證
器材有夜視鏡功能,卻用運用蒐證器材來引導式犯罪嫌疑。
六:以上根據人、時、地、物 加以陳述申訴前因後果
外加警察大人在執法上有違規和瑕疵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
1.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
(警察大人晚上直接從對面車道空地直接穿越有分隔島的道路)
2.於交通頻繁之道路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
(警察大人晚上直接從對面車道奔跑、追逐阻礙前進道路交通,車道沒三角錐或臨檢標誌)
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三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
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對面空地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察大人晚上從對面車道奔跑、追逐阻礙交通,車道沒三角錐或臨檢標誌)
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四條
1.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 行人穿越 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
不得在其一 百公尺範圍內穿越 道路。(前方10幾公尺行人穿越道和紅綠燈,但警察大人直接穿越分隔島)
2.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車 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警察大人從對面車道穿越分隔島)
四:庶人和警察大人因該是平等,不因該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只針對庶人,因該是全民都平等。
小弟第一次申訴怕注音文嚴重申訴法官看不懂,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忙抓錯誤和指導。
因為本身唸工科不太懂法律,平常又宅在家+工作,希望有申訴成功人士可以分享一下經驗
現在警察搶錢太嚴重喔,被抓到有點灰心~~有點七善怕餓
PS:七善怕餓是故意打錯(現在正義XX太多,超有時間釣魚怕不必的麻煩)
結果:那我知道要如何做(會申訴要是輸就當作經驗)
主要是我簽名,就像剛剛回覆所說簽名就輸一半以上,要是認為沒罪就不要簽(沒人教)
因為第一次被開罰單沒有經驗,被誘導犯罪先簽名有事在申訴就可以(跟詐騙集團模式一樣引導你)
,傻傻的就簽名,還有我敢說要看照片是因為我
沒錯喔,才敢說較他拿出照片,天真以為有攝影機+照片
可以洗刷冤情,還有警察大人自己先說他們有照片為
證據,本來是要開我闖紅綠燈+維規XXX轉也搞不太
清楚,後來發現沒照片看到我機車頭轉向民宅道路旁停好就改開我
逆向行駛,告訴警察原因是要閃警察大人怕撞到所以車頭轉方向。
但是警察大人卻說我廢話太多理由太多,有問題去申訴。
這就是我會寫申訴文的原因。
PS:晚上7點沒路燈視線灰灰暗暗視線5公尺才看到
以為遇到魔神仔,後來仔細看才發現從對面車道空地
跑過來(因該有12米以上),希望對壞人有這們神勇就好。
只能怪自己好傻好天真
傻 傻 傻 傻 傻 傻
官字二個口:說起來口口是道
人字沒有口:所以是有口難言
對對錯錯沒道理 唉沒道理 唉~~~~
還是感謝大大分享經驗
也學到很多知識和相關法律
就當作分享文章學習經驗
寫太多可能會愈描越黑,簡單說警察衝過來本來要開我闖紅燈+違規XX轉
說照相機有照到,但是沒照片就隨便開一張逆向行駛
反應過後就直接開單。直接說有問題去申訴,要是你們遇到警察說都不說
直接開單,有問題去申訴要問你們如何解決,已能自認倒楣
max00770077 wrote:
逆向行駛申訴:一:開...(恕刪)
一、 有沒有簽收罰單?最好還是簽收,否則要去交通事件裁決所繳款
二、如對裁罰有異議可向裁決所申請裁決書,於文到20日內寫異議書寄送裁決所,將會轉交地方法院處理
我只走到第2,還在考慮要不要為了1800去跑法院
警察很可惡,都在容易引人違規的地方開單,只打蒼蠅不打老虎

在刮民眾鬍子前先刮刮警察自己的形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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