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7-11要繳我華南信用卡帳單
小姐單子拿去嗶嗶兩聲
叫我給她 $2100
我就回 小姐我這個月不止 $2100 哦
她回我 我們只能代收到 $20000 代收金額超過的話只能繳最低限度
這沒人覺得很不合理嗎 信用卡每月繳最低限度 = 最高利息
照理說 如果代收有金額限制 不是應該收最高限度嗎
有人會無聊到 有錢去付帳單全額 然後只付最低金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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