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關於偽造文書

應該沒有放錯地方吧....

我們目前住的房子是奶奶留下來給我先生的,公公約七年前過世,(婆婆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他們家的慣例,女兒不分配家產)。當時共有三間房子,一間是小叔的,一間是婆婆的,一間就是我老公的。
公公生病的時候,婆婆在外面交了男朋友,不願意照顧公公。公公過世後,婆婆跟小叔小姑搬來跟我們同住,婆婆把小叔那間跟自己那間都賣掉(我們並不知情),我老公這間的房契地契被他藏起來不肯還我們,老公這間被他擅自仿我老公的簽名把1/4過給我小姑。我們怎樣都要不回來。(我們有個孩子已經小二,真的很需要房間)
包涵把房子賣掉,把錢分一半給他們,他們也不要......
這兩年更是一直要求我們搬出去租房子......他說房子是他的......

知道這邊神人很多 想請問一下大家,我們要怎麼樣做才能尋求法律途徑要回房子?

謝謝
2010-07-09 12: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文書
關山聆月 wrote:
應該沒有放錯地方吧....(恕刪)

法律問題還是花錢找律師吧

直接提告。上法院處理比較快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為什麼房子過戶需要簽名???

1515151515
關山聆月 wrote:
應該沒有放錯地方吧....(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

妳不要講什麼慣例不慣例

照法律走就對了

理論上, 你婆婆在你公公過世時

就已經取 1/2 的房子

你老公充其量只得到 1/2 中的1/3

1. 房屋權狀被藏, 妳可以去地政所重辦一張新的.

2.偽造文書,要拿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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