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01上面嘴炮如雲..不........高手如雲...
他在一家公司上班剛進去的時候薪水25K--勞健保投保17280元+勞退6%(掉了資料出來看公司每月提撥10XX元)
現在她薪水40K--還是投保17280元+6%勞退
他是想問說這樣公司是否有違法?勞健保設定的級距是好看的??...
不然因公受傷...不就只能請領17280元的保險?那不就殺很大...不 ...差很大....
非自願離職也只能申請17280元的補助...
不知道是否檢舉公司該準備什麼資料?
打卡-有
扣繳憑單-有
勞保局電話-有
重點來了:是否可以收集證據..等離職那天在檢舉?..這樣能追朔嗎...
不然現在檢舉不就被公司886....
我朋友的朋友的大舅子的朋友的姑媽的女兒很煩
請大家幫幫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