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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棉被純聊天」 通姦無罪!!????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這甚麼鬼啊?
有家室的男人可以約一個女性說是要去旅館開房間???
更何況兩人也衣衫不整了,也檢查到疑似沾過體液的衛生紙,
法官居然判決兩人無罪~

有家室的人根本就不能隨便約異性去不當場所,這是基本知識吧?
法官居然判他們無罪?
就算通姦無證據,但兩人不該去開房間吧?
聊天非得蓋棉被才能聊嗎?

難怪社會風氣會敗壞!!
#@%@%@#%~!$~$

----------------------------
各位誤會我意思了,
我的重點是:
我覺得法官應該判這對男女一些勞務工作以示懲戒,因為已婚身分卻與女性涉足不適合其身份的場所~
2010-07-08 22: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蓋棉被純聊天
erica.H wrote: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這甚麼鬼啊?
有家室的男人可以約一個女性說是要去旅館開房間???
更何況兩人也衣衫不整了,也檢查到疑似沾過體液的衛生紙,
法官居然判決兩人無罪~

有家室的人根本就不能隨便約異性去不當場所,這是基本知識吧?
法官居然判他們無罪?
就算通姦無證據,但兩人不該去開房間吧?
聊天非得蓋棉被才能聊嗎?

難怪社會風氣會敗壞!!
#@%@%@#%~!$~$

客觀條件跟主觀條件是不一樣的...
Trying to understand the reason you left me
沒有"插入"證據,是無法判通姦的,
除非當事人心虛自己承認

法官不是白癡,不是那麼的白爛,
只是沒有法源,也拚不下去,
這種事情應該叫林育昇來提議修法,
哈哈
erica.H wrote:
也檢查到疑似沾過體液的衛生紙,...(恕刪)

記得好像有人說過幫他擦在拿來擦自己的,所以也不能證明有插過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erica.H wrote:
就算通姦無證據,但兩人不該去開房間吧?
聊天非得蓋棉被才能聊嗎?
錢灑下去就好??
杜絕網路唬爛騙子!請支持有圖有真相運動!!
babybear97 wrote:
沒有"插入"證據,是...(恕刪)



我的意思不是插入與否,
而是一個有家室的男人跟一個女人去開房間,就算沒有衣衫不整,也是不應該!
不是嗎?
這是風氣跟道德的問題~

就好比政治人物不方便與企業老板私下到招待所見面一樣意思!
雖在感覺上來說,這一對男女應該有做了甚麼事,但法官也是無奈,因為就客觀現象來判斷,似乎不該當通姦罪的構成要件,即無客觀科學證據證明其重要部位有「接合」或「插入」之行為。至於使用過的衛生紙,因未送驗DNA,所以也不具證明力。
erica.H wrote:
蓋棉被純聊天

上01純聊天也是會罰拘役30天或者終身監禁呀~~~~~
erica.H wrote:
這是風氣跟道德的問題~...(恕刪)

法官可能是為自己鋪路吧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erica.H wrote:
我的意思不是插入與否,
而是一個有家室的男人跟一個女人去開房間,就算沒有衣衫不整,也是不應該!
不是嗎?
這是風氣跟道德的問題~

就好比政治人物不方便與企業老板私下到招待所見面一樣意思!

如果法律可以用風氣道德在判的話,一堆人不知道要關幾次了...
























最明顯的拿01來看,一切依管理員的感覺來判,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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