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時候小弟將一間套房,租給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男性。
照例會問一些基本資料,職業阿,老家在哪,聯絡人阿,甚至他還有親戚買並住同一社區。
結果我就將房子租給他了,一個月9000,押金2個月18000,但他說可以算便宜一點嗎?
後來算他15000還分3期,也就是說第一個月頭我收了14000元。
過了1個月又2天後,收到簡訊說房東我月初才領錢可以改月初付房租嗎?我想說出門在外都有不方便的時候
,就答應了,並且還約7月1日收第2個房租+第2期押金。
結果7月1日-7月2日手機完全不通,我只好打給緊急聯絡人也就是他母親,他母親竟然跟我說他兒子是個非常不
負責任的人,還要我找到他兒子的時候通知他,ORZ。這時我突然想起那房客當天傳簡訊給我的是另一隻電話
,打去沒人接一直響,我想他應該不敢接就傳簡訊,說我要會同警方和他父母破門,他才傳簡訊來說:他不租了,
我就又打電話去,這次他接了,我說不租鑰匙也該還我吧,他竟說他不在台北然後會就朋友拿到警衛處,@@
然後又跟我說找他父母也沒用之類的,總之房租也就算了,水電沒繳,鑰匙到現在也不還。
後來我朋友跟我說要我保留房客說不租的簡訊,這已經構成解約的條件,而且他可能也已經搬離。
我就去找鎖匠開門進去,整間都垃圾,我還換了全部的鎖,花了好幾千元。難道我真的沒有他的辦法嗎?
找人堵他當然可以,詛咒他去死也可以,但其實這是小事阿雖然真的很麻煩,我真的是OOXX。
之前開車被機車撞也是這種人,反正他就說沒錢,事實上可能真的也沒錢,加上已成年了父母也不管,或管不動
了,最後也是自己塗牛糞。
諸如此類的事遇過幾次,對方都是皮皮的,其實也真得是不需要大動干戈的,就是麻煩又心裡很不爽。不曉得這些
人真的沒遇過壞人嗎?還是我太善良?
PS 上次騎機車撞我的,我還有去醫院看他,最後實在氣不過,趁四下無人,狠狠的往他斷了肋骨的胸口
捶了幾拳,看他痛的流出眼淚,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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