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的討論串回收了
可是看到自己打出的一堆文字
覺得花時間白打很可惜
還是貼出來吧
華人的傳統社會中有一個觀點真的很糟
那就是認為一個人做事只要有利己的成分
那他做的就不算好事
例如:
某民代經常揭發政府單位失職之處
但是大家認為他是在搏版面
所以即使因為他而減少浪費公帑
他也不算是做好事
某大老板捐了很多錢做慈善
但是因為他的企業可以抵稅
又可以改善公司形象
所以他也不算是做好事
社會要求做好事的人必須是天使
毫不利己
專門利人
那大家就會翹起大拇指
說你是個大好人
可是要是你在做好事的同時
替自己哪怕牟取了一些好處
立刻會被千夫所指
認為你居心叵測
這種社會觀感
只會讓願意幫助他人的人越來越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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