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會有21萬消費卷
當初
一個人不是只有幾百?
怎麼收這麼多?
國有國法
老是寫個信就破例??
何必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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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的
別忘了你的統治權
是人民"借"你的
民主與法治
2者缺一不可
從法制面來看... 破例 ..... 無利有弊
從民主面來看... 群眾 .... 贊成這樣做的人又有多少?
苦民所苦, 就更不應該給
守法的人, 辛苦過日子的也很多
"寫信" 就可以破例??
讓每一個遵守法制規則的人
情何以堪
有點看不過去的是
當記者採訪的時候
有段新聞畫面
旁邊好像是當事人的親親
一副義憤填膺的說
"不能換喔, 我們寫信來給....."
那種神情
有刁

看到那神情
似乎, 又不怎麼同情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