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很有面子嗎?

看看最近不管網路或報紙的徵人廣告
很多都附加註上一條
※行政院勞委會於96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7,280元,如有違反請檢舉。

好像是說,我沒有違反規定喔,我是優良企業喔!!!
好有面子啊~~~~~
2010-06-21 19: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面子
whero wrote:
行政院勞委會於96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7,280元,如有違反請檢舉...(恕刪)

還忘了寫
(1)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2)試用期一律不支薪、無勞健保
(3)若有需要,資方可調配假日來上班,事後依狀況點放補休(非假日)

以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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