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下之罰鍰。」重點看你有沒有"圖利"另外六福村可以退票哦6. 凡購買園區網路優惠票券或是便利商店及其他通路優惠票券,如需退票需支付票價15%的手續費,敬請配合謝謝!
gn144169 wrote:由於小弟我手中有一些沒用完六福村門票!!想說找個假日去六福村門口,看到人就問應該賣的出去!!想請問說這樣有犯法嗎??這樣我算是再賣黃牛票嗎票是真的不是假的.... 您打算每張票賣多少及有幾張票可賣小弟有興趣前提是小弟需三張票才夠(三大 + 一很小)及價位比到場購票便宜一些即可若版大有興趣賣可PM小弟這樣您就不用擔心到場賣票犯法的問題囉